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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朝末年,在民族危机、政治危机的震荡下,在权利诉求的催发下,社团勃发成为一时之政象。戊戌时期的政事结社尚不成熟,是前法律的突破;立宪团体在政治、经济利益博弈中结社逐渐成熟,属于法律框架内渐进式的突破;以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团体为非法存续,极端地破坏现有秩序,以对法律蔑视的姿态实施突破。这些结社的共通处是团聚力量,谋求社团的政治目的。  相似文献   
2.
作为"不受国家干涉的自由",自由权在近代西方观念体系和规范体系中表现为先天的、绝对的和个体的。清末自由权发端于外来文化,却从起源处就与个人尊严、个体权利相脱离,呈现出服膺于各种政治目标的样态。当自由权囿于政治自由时,缺失了基于人本身的终极关怀,成为政治游戏附庸,文化重构已然发生。  相似文献   
3.
柳飒 《法学评论》2012,(3):145-151
在观念层面,近代中国权利意识始终无法超越国权思维制式的统摄,也难以逾越传统权力情结的缠绕。近似于"大同"情怀的民主更易于为国人接受,而自由和权利只有在主体演变为"团体"之后才拥有了存续的伦理。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与近代时势的窘迫下,中国权利观念发生了重构,进而,因价值的"短视"而局促了规范的设立和实践的保障。  相似文献   
4.
近代中国权利诉求有着鲜明的特色:第一,为权力而权利。从诉求权利的开始,国人最重视政治权利和自由,争“民权”为了能分权,争“国权”则走向集权,不是为分权就是为集权而谋权利。对权力的执著使得权利需求停留在精英层面,普通民众难以亲近,更无法沉醉。第二,为政治而权利。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始终是权利的目的,自由要让位于秩序,权利要服从民主。政治的高位使权利式微,不可能也不会成为终极追求。第三,为理想而权利。对权利,人们多激情的颂扬,少绵厚的论证;多宏大的描述,少精微的求实;重理论的抒发,轻制度的建构;重社会的进取,轻个人的自在。  相似文献   
5.
柳飒 《湖湘论坛》2006,19(2):65-66,69
英国议会制度的确立意义重大,对于西方社会影响极其深远。中国近代对民主政权形式的第一次选择时,也曾想仿效英国议会制度,并且建立了议会制度的外壳,但因为缺乏议会主权观念,导致议会成为专制政权的一块“遮羞布”,最终被遗弃。研究英国议会主权观念的由来和确立,不难发现形成制度的历史土壤和背景是不可轻易移植的。  相似文献   
6.
柳飒 《求索》2008,(3):215-217
深层分析民初议会存续期间的法理之争、国体之争、政体之争、国家利益之争,发现其实质是各党各派的党势之争和权力之争,与传统宗派斗争有着一致的方术,是宗派争斗。各党太重党派利益仅是党争发生的表层原因,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传统政治观念的支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是追求一权独大的大一统,各党都追求自己的一统天下,完全排斥异己势力,失却民主的本意。正是党派之间的宗派争斗,导致了民初议会的崩解。由此,可说明民初议会政党政治不是西方宪政体制下的议会政党政治,而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传递下的宗派政治。  相似文献   
7.
柳飒 《求索》2012,(8):232-234
近代基本法中的权利规范仅仅是纲领性的宣示,其原则式的规定需要下位法予以主体、程序、处罚等方面的配制,同时,近代基本法对基本权利大多采"依法律保障"的模式,实证法律成为公民法定权利的实质规范,直接决定着公民实有权利的享有程度。如此一来,当权者往往把实证法律作为桎梏公民基本权利的工具,对权利和自由"莫不限之以法律"。在这种国家导向的权利立法模式下,传统法文化完成了对现代宪政主义的重构。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色之一,一方面对统治者起着警世的作用,使其在政治上谨慎从事,不能漠视民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为那些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的思想家提供了社会批判的武器和政治评价标准。中国近代思想家们在认识和传播西方宪政思想时,借用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语言加以解释和改造,使之适合中国文化的胃口。但正是在这一改造的过程中,他们也使自己向传统文化回归,从价值理念向工具理念退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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