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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在民法中不可质疑,但在破产程序中,尤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则受到诸多限制.这种限制系破产程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同时也是破产法立法价值嬗变的结果.基于利益衡平原则,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必须合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汪世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3):33-37
票据行为是票据法的理论基础,其性质如何,各国立法和理论向来存在争议。关于票据行为性质的各种学说,发行说较为可取。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各种学说都需要与权利外观理论相结合,以维护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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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法律现象 ,理论上存在不同的学说。本文通过对民事责任竞合的各种理论及法律对策的分析 ,认为责任竞合就是请求权竞合 ,责任竞合时 ,权利人可选择请求权 ,但只能实现一项。同时 ,针对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提出了完善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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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重整制度的检讨与建议——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重整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债务人复兴从而维护社会利益,是现代社会公力干预经济的体现,但这种公力干预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即必须以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我国目前尚无现代意义上的公司重整制度①,已有的所谓“整顿”制度也被束之高阁。新《破产法草案》确立了重整制度,但从债权人利益保护着眼,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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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3):53-5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1993年制定的《公司法》已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缺陷,为此,必须对其进行修改。本文就修改《公司法》面临的一人公司、股份回购、公司治理结构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6.
汪世虎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2):36-39
票据抗辩以民法上的抗辩为基础,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民法上的抗辩权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每增加一次流转,即产生新的抗辩,这表明民法上的抗辩着重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票据抗辩则不同,票据法为保证票据的流通性、信用性,特规定了特有的抗辩切断制度,体现了票据法注重对合法持票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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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重整制度的引入是我国新破产法的最大创新,该制度旨在促进债务人复兴以维护社会利益,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如何协调这种冲突,是破产立法与司法的难题。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的核心,其具体制度设计应以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为原则。为此,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表决通过重整计划,法院也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强行批准重整计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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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经济指数让“是否该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争论变得愈来愈激烈,一是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已突破1000美元大关,一是我国贫富收入差距已突破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的0.40警戒线而达0.447“。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阶段,贫富差距达到一定程度”,法学家们认为,这是征收“遗产税”所需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需求。基于此,我们选择这样一个话题:开征遗产税时机成熟了吗?希望通过讨论得出一个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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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公司”组织扬善抑恶、适得其所,生死运行皆符合缔造“公司”的制度宗旨,各国无不对公司一生予以指引或者规制,公司的设立条件及条件违反的救济措施无疑也在法律的视野之中。相较世界发达国家,我国虽从正面较为详备地规定了公司设立条件及程序,但对违反此条件和程序的瑕疵设立却几乎未作任何反面规制。因此,司法机关和工商登记机构面对瑕疵设立纠纷时该如何分工、如何处理,利害关系人该如何救济、通过什么渠道救济,以及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预判自己的瑕疵设立行为法律后果等等问题,皆因这一重大立法缺失而无从回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