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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原告资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奉行的是“直接利害关系”原则 ,随着环境问题的恶化 ,这种理论在当今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之需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则是适应环境保护之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问题是该制度最重要的理论问题。通过考查日、美等国在该问题上的立法和判例 ,结合我国的环境保护现状 ,我国应采用“与自己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原告资格标准。在此标准之下 ,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有公民个人、环保团体、检察机关三种具体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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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权的优先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水权优先权具有重要功能 ,是我国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建立的重要一环。在水权取得方面主要有河岸权原则、先占用原则和所有权绝对原则 ,而在水权优先位序规则的确立上 ,各国因具体情况不同 ,采取的方案也不尽相同。我国在遵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公平与效率及遵从习惯、因地制宜三大原则的前提下 ,应确立先占用原则为主的水权取得优先权原则 ,同时承认习惯水权 ,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水权优先位序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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