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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概念是侦查学概念体系中的核心概念,是侦查学学科大厦构建的基础,因此,科学界定侦查概念是研究侦查学问题的逻辑起点.但学界对侦查概念的研究多集中和局限在侦查的字义、辞义、释义上.或比较"侦查"与"侦察"的异同,或分析"侦查"与"预审"、"侦缉"、"调查"的关系等.本文拟从司法体制和诉讼结构方面入手,探讨两大法系及我国侦查概念包含的要义并以此为视角界定的"侦查"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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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已经无法保障鉴定意见的客观中立,应当在尊重传统和保障前瞻性、配套性和可行性的思路下进行改革,包括赋予当事人完整的鉴定申请权、鉴定被拒绝时的复议权,对决定机关的启动裁量权予以限制,并考虑引入技术顾问增强参与性和鉴定意见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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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或纠纷的鉴定中,如何看待承诺与说明,如术前谈话和术前签字书等,医学界和法律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和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对此也持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承诺与说明的法律意义,其在医疗过失责任认定及法医学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一、关于医疗行为的承诺与说明
医疗行为中的说明,是指医师要告知病人疾病的真实情况,并向病人解释有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的方法和措施,以及这些方法和措施的目的和可能由此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等。医疗行为中的承诺,是指医师在向病人说明之后,取得病人对医师即将采取的诊断和治疗的方法和措施的首肯,包括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不良后果。前者多以术前谈话的形式完成,而后者多以术前或特殊检查前签字书(或同意书)的形式完成。当病人的病情经过良好时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一旦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了损害,或未得到满意的医疗结果时,则往往发生医疗纠纷,甚至形成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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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法上访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裴小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2):121-127
信访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有其权利界限和范围,信访人在此限度内行使权利,是信访权行使的正当性价值要求。涉法上访是信访权利的滥用,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其正当性价值令人质疑。通过立法对信访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和制约,对信访行为加以规范,是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关键。本文从信访权利的角度对涉法上访的成因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根本性对策,以期对推动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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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小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220-222
进入新世纪以来,教育水平、教学规模、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教学模式从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信息技术的发展,资源的多种媒体表现形式,也改变了传统的教材形式和教师的传输模式。笔者受“新形态大学写作课程系列教材”的启发,对政法类院校司法鉴定学教材建设和教学手段现代化进行粗浅研究,试图设计出“纸质教材 导学光盘 学习卡 学科网站(或网页) 司法鉴定中心(实践)”的新形态教材建设和教学手段模式,以期实现为教学活动全程服务的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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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炒更,是指合法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擅自外出为他人就诊的行为。“走穴”是指知名医院的有专长的医师利用节假日、双体日擅自应其他医疗单位聘请为该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统计数字表明,医疗纠纷案件近年来数量不断增加,在消费者投诉中居第三位。”走穴”“炒更”屡禁不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市场对医生“走穴”的需求;另一方面医生的收入与其技术水准和所承担的风险不成比例,收入偏低,导致医生的“炒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走穴”“炒更”属于非法行医,发生医疗纠纷时将直接被界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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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体是遗传物质的载体,存在于分裂间期细胞的细胞核内。人类的染色体有23对46条,其中22对叫常染色体,男性与女性的常染色体都是一样的,剩下的一对叫性染色体,男性与女性是不一样的,男性的这对性染色体由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组成,女性的则由两条相同的X染色体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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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小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5):142-148
涉讼信访概念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在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但实务部门乃至理论界至今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严格的法律界定并做出正式的解释。介于涉讼信访实践和研究中出现的术语混乱,以比较的视角对信访研究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分析,找出各概念彼此间的独立性特征,厘清各概念之间的关系,界定涉讼信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在此基础上探析涉讼信访概念的法律性价值,以期为涉诉信访的实践运作和理论研究提供现实依据和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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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既开创了司法鉴定法制建设的先河,又为其他省市立法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继黑龙江之后,重庆市、吉林省分别于1999年的3月26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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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的“中立性”特质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中立性”是司法鉴定的基本特质,是司法鉴定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司法鉴定概念透视司法鉴定的“中立”本原;鉴定结论要件折射出的司法鉴定的“中立”品性;司法鉴定的属性包括科学性、专门性、中立性和独立性,中立性是司法鉴定最基本的属性;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立场,则是确保司法鉴定结论公正性之根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