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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认识的基础、证明的根据、检验的标准、思想的指南.什么能当此重任?惟有事实.证据是事实,事实不存在非法、合法的问题.事实是客观的,既不受法律调整,也不受法律制约,因而证据也没有合法性.证据不能排除.排除证据的实质是法官睁着眼睛不认事实,排除证据的法官把自己和事实的位置摆错了,这是一项根本性的错误.非法获取人证是司法警察通过刑讯逼供和指名问供这样两重罪行实现的,因而它不是程序,而是程序中的实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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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证据法典刻不容缓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在1989年出版的《证据法学新论》一书中就曾提出,我国必须制定证据法典。因为没有一部科学、完美的证据法典,我国的证据制度永远都“立”不起来,而若不能使我国的证据制度科学化、理论化,则我国全部司法制度的改革将不能再前进一步。须知,证据制度是全部司法制度的核心和灵魂。任何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先进与否,最终均取决于它的证据制度:证据制度先进,司法制度才能先进;证据制度如果不先进,司法制度也不可能先进。由此来看,制定一部证据法典是完善证据制度的需要,也是全面改革司法制度的需要。一提制定证据法典,有人就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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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结构的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1964年美国法学家赫伯特·帕卡发表“刑事程序的两个模式”一文以来,距今已整整三十年。三十午间,刑事诉讼的结构问题一直是各国诉讼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帕卡所提出的两个模式是指“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所谓“犯罪控制模式”是把刑事程序的重心放在抑制犯罪、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益上。在这一模式下,人们关注的是程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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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原则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对于这个原则,我国法学界很少论及。但是,无论从诉讼理论还是从司法实践看,认真研究这一原则却是十分重要的。 一、职权原则的历史沿革 职权原则在西方国家称为职权主义。职权主义是与当事人主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所谓当事人主义是指诉讼的进行,证据的调查均以当事人为主,法院只以第三者的姿态,听取双方辩论,然后作出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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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诉讼中当事人地位的是实体法律关系。诉讼中的当事人一般是指原告人和被告人。但是,并非任何情况下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都是当事人。民事诉讼中有个当事人更换的问题。“当事人的更换,即在诉讼进行中,将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换成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所谓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是指作为原告的人“不是自己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别人发生争议的人”;作为被告的人“不是侵犯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争议的人”。民事诉讼是这样,刑事诉讼也应当是这样。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发现自诉人(即原告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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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苍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4,(4)
自由心证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即它向世人宣告:证据不受法律调整和制约;人的认识也不受法律调整和制约。心证的真正含义是以心为证,即把法官的内心确信视为证据。这就把证据、真实、证明标准均主观化了。自由心证把法官的心证真实看作证明标准,进而衍生出盖然性标准,则更不科学。自由心证价值的实现是不彻底的。自由心证容忍法律对证据能力的调整和制约、容忍形式证据规则排除证据、容忍证据问题全盘法律化,从而形成了新的、潜在的现代法定证据制度。这就是自由心证价值实现的不彻底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