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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属于物权行为,填海造地的法律性质是民法物权法上的添附,填海造地所生之地是国家所有。非法填海造地应当受到处罚,但必须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问题。从我国首例海洋行政诉讼案来看,国家对填海造地的管理乃至整个海洋行政管理需要汲取教训、接受建议来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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