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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本行政裁量权的精义在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实现人本行政裁量权的主要理路有:在实体上的利益衡量中行政主体应保障诸种利益的均衡;在程序上的裁量过程中行政主体应保障有效的利益沟通;在对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中法院应保障权利的相应救济。  相似文献   
2.
学界关于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概念的诸观点具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意义,但也呈现出些许缺憾。文章通过对现有概念的反思与扬弃,重构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辨权的内涵,展现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外延,并阐明了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与行政执法程序抵抗权及行政诉讼辩论权等相关范畴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公共利益本位论作为现代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是对其他学说的超越与发展。该论从哲理层面深刻地证成了行政法所体现和调整的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行政法所追求的目标应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从而凸显与展示了走向人本行政权的新理念,即行政权依法经由集合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利益以及分配公共利益诸路径达至实现以人为本的真精神。  相似文献   
4.
龚向田 《湖湘论坛》2020,33(5):105-113
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的有效性在于兼顾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实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故而有助于实现人性立法、和谐立法及科学立法。当前,我国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有效性的法制保障还存在诸多不足,阻滞了相对人抗辩有效性价值与功能的最大发挥。行政立法听证中相对人抗辩有效性法制保障的完善与发展涉及立法听证前相对人抗辩资格的认定、立法听证中抗辩意见的表达以及立法听证后抗辩意见的回应等重要问题。为了充分保障相对人在行政立法听证中抗辩的有效性,我国立法应立足于国情并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制定统一的、包括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在内的行政程序法典。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治包含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两种形态,相应地,法治行政也展现为形式意义的法治行政与实质意义的法治行政。行政主体对相对人拟作出不利决定时应当依据一定的合法性或正当性理由;行政程序抗辩权的存在与运行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针对行政主体所持的理由是否真正合法或正当而予以有效抗辩,从而有力促进了形式意义的法治行政与实质意义的法治行政的生成。  相似文献   
6.
人本行政权的精义在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在当代中国,周佑勇教授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为人本行政权的实现指明了道路.其中,行政法定是实现人本行政权的形式性原则;行政均衡是实现人本行政权的实体性原则;行政正当是实现人本行政权的程序性原则.  相似文献   
7.
生存权的本真含义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龚向和  ;龚向田 《求索》2008,(3):120-122
学术界关于生存权含义众说纷纭。生存权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公民应当享有的、由国家依法保障的使人成其为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存权的本真含义包括四个层面:生存权的本质是使人成其为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存权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生存权的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相对人是国家;生存权的内容是最基本的生命保障权、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以及文化生活保障权。  相似文献   
8.
龚向田 《求索》2010,(2):105-107
行政执法裁量权的人本精神在于尊重与保障人权。行政相对人权利是行政执法裁量权保障人权的具体维度,它展示为参与权、受平等对待权以及受益权等权利。民主与法治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现人权保障的两大法宝。民主之下的行政执法裁量权要求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获取应基于人民的同意或授予、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运行应兼顾民众参与和民众监督;法治之下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必须遵循有人本法可依、有人本法必依以及违人本法必究。  相似文献   
9.
行政执法方式创新乃顺应时代之潮流,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诸多堪忧的问题,因此,应当对行政执法方式创新采取相关的治理对策.无疑,行政执法方式创新的法治化治理乃当下最理性的选择.精心培育法治理念是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法治化的前提;完善与发展法治制度是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法治化的基础;有效践行法治制度是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法治化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内在制度构建是指其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所应当包含的内在因素,它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之内在制度构建的主要路径在于:在范围上,必须明确与拓展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适用的范围以及规定适用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例外情形;在内容上,应当包括辩解权、质证权以及反驳权;在形式上,行政执法程序抗辩权的行使存在直接形式与间接形式、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在效力上,行政主体必须按抗辩笔录作出决定、必须采纳合法或正当的方式抗辩以及对抗辩不能加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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