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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市场价格且受贿人实际取得价值的礼券应当计入商业贿赂犯罪数额;将免费旅游界定为商业贿赂,并非意味着与免费旅游相关的费用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数额;应将以金钱为背景、体现贿赂犯罪权钱关系的性贿赂认定为商业贿赂.受贿人在接受行贿人财物后提供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帮助,但行贿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不能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复数实行犯情况下以主犯的罪名确定将共犯认定为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合理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共犯理论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调适.  相似文献   
2.
检察建议是检察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文书。作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纠正错误、堵漏建制、预防犯罪以及弘扬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政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认可。然而,实践中不少检察建议的运用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对检察建议的法理基础、性质地位、功能定位等的认识还未完全一致。  相似文献   
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检察改革。由于该制度试行的时间不长,且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该制度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本期刊登的该组文章是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工作实践出发,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进行了理性思考,就其若干争议问题阐明了观点,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4.
股票市场是众多弄潮儿大显身手的舞台。而在证 券公司工作的人,无疑比其他股民更具优势。 信息灵通,手续便利,资金雄厚,使红马甲们磨拳擦掌,跃跃欲试。其中竟有不少人挪用公款炒股。近年不断上升的挪用公款案表明,这已成为证券行业的一股潜流,一股歪风,使不少人陷入犯罪泥潭。 沈东明原是一个积极有为的团委书记,曾被市机电局评为“局优秀团干部”。但借调至“皖投上证”工作仅3个月,就因挪用公款30多万元炒股,最终无力自?而身陷囹圄。他对犯罪行为的回顾与反省,令人沉思。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体制下,由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分阶段主导的刑事审前程序对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和司法办案效果具有实质影响力。以办理重大有影响案件为例,在现有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办案模式下,公诉权运行机制遇到了诸多制度、实务瓶颈。完善公诉权运行机制,要处理好公诉权与侦查权、办案组织构架与案件、公诉部门与案件当事人以及检察机关与舆论、媒体的关系,具体而言,应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制度,优化公诉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推动审前沟通机制实质化发展并完善涉检舆情预警、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6.
反思一:以事实为根据还是以证据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长期以来人们对该原则存在片面理解,认为其中的“事实”为客观事实。其实不然,一者,案件事实由于发生在过去,时间的不可逆性决定着它不可能重演,客观的案件事实本身即是待证事实,是需要运用证据来加以证明的;二者,客观真实永远只是办案所力图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它或许能够在某些案件,或者对于某些案件的个别证明对象能得以实现,但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它只能是可望而不及的目标。打个比方,案件事实的发生就像一个花瓶被打碎,而证据就是这个花瓶…  相似文献   
7.
从法律到法律效益,需要一定的中介手段。要使法律规范从抽象可能性转化为法律效益这种客观现实性,使“应然”转化为“实然”,其间重要的中介和桥梁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执法活动中既要防范法官的恣意,又要规制警察的滥权,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尊严。因此,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实现法律效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8.
非法获取、传播他人身份信息资料的行为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地惩治此类犯罪.节约社会成本.建议刑法对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资料的行为予以规制,具体在刑法第280条第三款后面增设一条非法获取、传播身份信息罪,并将刑法修正案(五)的相关内容并入此处,作为条款之一。非法获取、传播身份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或者非法传播他人身份信息资料,数量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为身份信息资料管理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犯罪对象为他人重要的身份信息。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获取、传播他人身份信息资料.数量较大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包括窃取、收买或者非法传播。非法提供、持有和收集他人身份信息资料的不构成本罪.必要时可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调整。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身份信息资料管理秩序和当事人合法利益带来损害而仍决意为之。  相似文献   
9.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具有相应资金对应、可定期收取红利的合法股份。未经登记但达成合意的干股转让行为在《公司法》上并未生效,但在《刑法》上却发生了事实转让,也应当认定为行贿。司法机关应当集中搜集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时间记录、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约定、贿赂双方关于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的供述等证据。干股行贿未遂数额(干股价值)可能远高于既遂数额(红利数额),完全采用既遂吸收未遂的处理方法,难以达到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证据链中,证据链节是证据链的基本组成单位,证据联结点是证据链的核心.证据链体通过证据链头的联结发挥证明作用.证明某一案件事实的所有证据链集合在一起,构成证据链集.证据链的联结形态有单点联结、多点联结和面联结以及简单联结与多重联结之分,证据链的不同联结形态,其证明力有所不同.证据联结点的出现概率和情节表述直接影响着证据链的证明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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