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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向的背景下,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的区别、非公企业集体协商的适用范围、工会组织的角色与作用是推进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协商亟待思考的深层次问题。当前,我国非公企业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境是集体协商尚未成为非公企业劳资双方的强制性法定义务、集体协商尚未成为非公企业工会的核心工作、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尚未在集体协商中发挥出关键性的作用以及各类主体在非公企业集体协商中所承担的角色亟待厘清。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非公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在观念层面,应正确理解集体协商的实质性内涵及其重要作用;在工会层面,必须切实发挥非公企业工会的关键作用和各级总工会的领导作用:在立法层面,可以在条件成熟时制订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2.
国内有种观点,认为“嫌疑有据”的无罪拘留是合法拘留,不负国家赔偿责任。本文对德国、日本、俄罗斯的类似我国刑事拘留的紧急强制措施负国家赔偿责任违法性进行比较研究。它们的共同规则为,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紧急强制措施后,经侦查审判查明其无罪的,国家负赔偿责任,而不管被采用紧急强制的犯罪嫌疑人在采用该紧急强制措施之前是否有犯罪,采用紧急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否违法。德国还具独特规则,对犯罪嫌疑人采用紧急强制措施后,经查明罪不该采用紧急强制措施的,国家也负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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