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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廉政瞭望》今年第9期“聚焦”以《焦灼的土地》为题,详尽地分析了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在土地市场中,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又是土地经营者,在追求政绩和经济利益的双重动力的驱使下,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房价涨势一浪高过一浪,百姓的利益被赤裸裸地掠夺。  相似文献   
2.
案例摘要: 众所周知,朋友相聚喝点酒在所难免。这种。隋况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更是非常普遍。另外,劝酒文化也是一种传统文化。但这种传统文化里也存在诸多弊端,本来用以表达敬意的劝酒,常常会让人饮酒过量,以致于发生身体不适。喝酒误事等情形,有时甚至还会带来严重后果。  相似文献   
3.
张绍忠 《人民司法》2012,(15):75-80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功能异化及现实表现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将恶意欠薪入罪。2011年4月13日,《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将其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条文表述看,本罪仅对有能力支付而故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予以刑事惩治。如果是由于个人履行能力的不足,难以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仍按照民事纠纷处理。然而,本罪在立法上的不完  相似文献   
4.
贺卫  李小文  杨永勤 《法学》2012,(9):153-157
一、作为法定情节的坦白的适用问题"坦白从宽"是我国历来的刑事政策,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刑法修正案(八)》将其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但有关坦白的司法解释尚未颁布,实践中对于坦白条款的适用存在诸多分歧,笔者将结合实践案例对该条款中"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  相似文献   
5.
朱丽萍 《江淮法治》2011,(17):59-59
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虽然只直接关涉到少数人(嫌疑人)的利益但有着极强的力度,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侦查是重要的审判前程序,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靠前位置,侦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以后各个环节阶段的质量,合理合法的侦查才能带来公正的审判结果。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带来腐败和侵权,侦查权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被告人基于变态心理,多次用锐器刺击女性胸部,并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官可以而且应该根据掌握的精神疾病方面的常识,就被告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作出基本的审查判断,从而决定是否接受对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对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可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7.
为保障食品安全,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食品安全相关内容进行了处修改。其中。草案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8.
小产权房“合法转正”路难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齐琳 《政府法制》2011,(34):7-7
针对外界议论的小产权房可能会趁当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合法转正",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11月9日明确表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借此次确权而合法化,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国土部对小产权房再喊停所谓小产权房,  相似文献   
9.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是指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造成自然人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以及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严重后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导致自然人因精神受到损害而造成的一切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害事件。国家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分类确定:对生命、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造成损害的,可以比较国家赔偿法第34条之规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对因精神利益丧失或减损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可以参照普通侵权法相应规定和实践做法,确定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10.
马岩  曾琳 《中国审判》2011,(3):72-75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酒后驾车及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亦日益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四川、江苏、广东、河北等地发生的醉酒驾车肇事案件,或造成多人死伤,或情节恶劣,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要求严惩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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