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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1):132-136
家庭财产制是各国民法的应有内容,我国现行法中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因此造成了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混乱。笔者认为,家庭财产应为一种特殊性质的共同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均应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家庭财产权的行使不同于普通共同共有,应建立一种新型的家长制,由家长统一行使家庭财产权;家庭财产的分配,应在平等分配的原则下,适当考虑家庭成员的贡献大小,并充分发挥家庭养老育幼的社会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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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地方政府近年来陆续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实践,但由于"缺乏可持续性"和受制度设计不完善等局限,往往"昙花一现"。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该如何突围?近几个月,江苏省淮安市、徐州市贾汪区、安徽省庐江县等地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或在网络上公开"晾晒"官员家庭财产,引发公众关注。与此同时,一些曾经被认为是财产公示破冰或地方探索样本的试点地方,却因各种因素"人走政息"或"偃旗息鼓",让人神伤。从1987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首次被提出,到现在各地政府不断探索和试验,中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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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共产党员(沈阳)》2015,(2):51
<正>近日,退休8年的原铁道部运输指挥中心装备部货车处正处级调研员张某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被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相关材料显示,2013年7月,已退休的张某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羁押,后被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诉至法院。一审法院查明,张某家庭财产总值人民币达1500余万元,扣除他受贿的20万元、借款100多万元和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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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执行中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乱象案例一:甲与乙于2010年结婚,次年,甲与丙发生债务关系,拖欠丙货款若干。2012年,丙起诉甲要求给付货款,法院判令甲限期给付货款,甲未按期履行。在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登记在乙名下的轿车一辆,后查明该车辆的初始登记时间为2009年,有关证据证明该车辆是乙付款购买。问题:乙以该车辆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对于涉案债务不知情为由提出异议,要求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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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家庭财产的日益增多,单纯靠法定夫妻财产制已经不能迎合越来越复杂的夫妻家庭财产关系,因此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逐渐被夫妻双方用来确定家庭财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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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勤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1,(1):52-53
修改婚姻法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大事.这次修改稿几经上下征求意见,在几个重大问题上有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对更好的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司法实践部门一致希望此次婚姻法的修改最好能增加一些可操作性方面的规定,在不失简明的情况下,对一些法律概念、行为特征在立法上给予必要界定.本文仅对婚姻法修正草案谈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