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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的一天,魏某(原某法院执行法官)在恢复执行A公司诉B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提出利用他人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约定从案件执结款中抽取50%“风险代理费”,A公司的代理人侯某向单位领导汇报了风险代理合同事宜.但隐瞒魏某为真实代理人。A公司为尽早拿到执行款,同意签订风险代理合同。2007年1月15日,A公司、B公司在魏某的调解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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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法院为执行一企业286万元银行欠款,将企业6000多万元的土地房产以3200万元给拍卖了——而对这些土地房产的评估、拍卖和巨额拍卖所得的去向,企业都一无所知,这个被秘密执行的案件究竟隐藏了怎样的利益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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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马老汉持巴马法院执行局的通知,到院里办理执行款的领取手续,在执行法官及财务人员的帮助下,马老汉迅速拿到16800元执行款。稍后,马老汉悄悄找到甘克岁局长说:“你们帮我追回了案件的债权,太亲苦,我已让儿子在一家酒店了点了饭菜,要求局长通知局里的同志并邀请院领导前往,以此表示谢意,望赏个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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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昌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998,(3)
笔迹特征中的标点符号和行款布局一般不为文检工作者重视,但它们具有稳定性,不易模仿等独特之处,抓住这些特征有利于迅速破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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