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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1)
【裁判摘要】一、对于具有“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糾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予以审查,重点考察被申请人在域外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执行域外法院判决对中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是否会产生实质影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符合国际礼让原则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3.
4.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43-47
在解决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路径上,世界不同国家形成了单一制和区分制两种立法模式。单一正犯体系在不法构成要件层面不区分犯罪参与形态,将所有犯罪参与者都视为正犯,且认为不法程度等价值,这存在着不足。区分制通过在不法层面区分正犯和共犯,在实现量刑精细化的同时实现罪责刑相均衡,但其因正犯判断更加趋向实质化而饱受批评。相比较而言,我国参与体系不同于上述两者,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层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在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上,我国宜采取"规范性实行行为说",这有利于维护构成要件的定型性机能。 相似文献
5.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2):122-130
在涉疫犯罪惩处中,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属于重点和难点问题。本罪主观罪过形态的判定基准应为,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有无认识,以及对之持何种态度。基于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沿革的历史考查,通过对本罪进行体系性解释,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依据最高司法机关的权威观点,本罪的主观罪过应当是且只能是"过失"。针对"过失说",批评者从刑法谦抑、立法表述、体系协调、共犯处理、处罚漏洞等方面提出的批判并不成立。"故意说""混合说"等其他学说也存在明显问题。因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主观罪过形态应为过失。 相似文献
6.
真正的不作为和不真正的不作为都可以构成正当防卫意义上的不法侵害。单纯不履行民事债务的,也同样。当行为人的不作为与即将造成的法益损害间不再存在显著的时间间隔,或者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导致自己丧失之后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时,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已开始。行为人以不作为的方式维持对法益既存的危险状态,且这种状态的延续仍然在提升对相关法益的危险或者扩大法益损害的范围,则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就尚未结束。对不作为之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受防卫必要性要件的限制,只有在其客观上确属有效制止不作为之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手段时,才能通过正当防卫合法化。 相似文献
7.
8.
一、政府机关是民事诉讼的适格主体,也是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遁格主体
《民事诉讼法》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诉讼主体即当事人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二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三是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而所谓“利害关系”,即案件争议的标的或案件结果与自己有关联。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丰富,民事法律关系日渐复杂。民事主体资格也呈多样化趋势,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虽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但却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案件。 相似文献
9.
票据法领域里的权利外观理论是在世纪初、由德国学者最先系统展开的,是为补充票据理论20的契约说或发行说,在交付契约或交付行为欠缺的情况下推导出署名者负票据上债务的理论。本文论述了在票据法领域,适用权利外观理论的前提为采契约说和发行说的票据理论;权利外观理论的适用要件为外观事实、本人与因和相对人信赖;权利外观理论适用的效果为本人对善意的取得者必须承担外观规定的责任,即票据上的债务。 相似文献
10.
德国的强制执行制度作为其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具有悠久的历史。虽然至今德国还没有一部独立的强制执行法,但关于强制执行方面的法律制度在其民事诉讼法中作了十分完备的规定。同时,德国关于强制拍卖和强制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