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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鉴定人资格认证问题。司法实践中对鉴定人员主体资格的把握,仅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司法鉴定必须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作出,但对鉴定人员是否具有该专门知识以及具备专门知识的程度要求,缺乏 相似文献
2.
1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改革前,英国的司法鉴定实行的是自由鉴定人制度,其机构大致有四种情况:一是内政部管理指导的司法鉴定服务局(FSS);二是警察局下设的文痕检实验室和声像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刑事证人资格的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刑事证人资格规定得过于狭窄,无法将警察、鉴定人以及同案犯罪人纳入其中,给我国刑事诉讼带来不便。由于警察、鉴定人不属于证人,因而无需出庭,造成庭审多采用书面审理的形成;而同案犯罪人不能充当证人不仅使得污点证人制度无法建立,同时也使同案被告人的口供问题无法解决。为此,需要对我国刑事证人的资格进行扩张,以将警察、鉴定人与同案犯罪人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4.
论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的立法依据与实施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鉴定人负责制既是一项管理制度又是一项证据制度,本文从科学技术与法律角度界定了鉴定人负责制的含义与表现,分析论证了鉴定活动的科学属性、鉴定结论(意见)的证据要求、外国立法惯例与我国司法鉴定实践基础作为这一制度立法依据的具体原因,根据我国当前情况设计了实施该制度的六项措施。最后,强调了鉴定人负责制与鉴定活动接受监督的关系,勾画了鉴定人应予接受监督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远远还没有完善到只需墨守成规的时候,当前,必须加快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探索与改革。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2005年9月)中规定“在检察机关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负责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构”,对未成年人检察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则将我国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相似文献
6.
7.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在很多问题,已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因此,改革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以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可靠、公正,从而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和正义,是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目标是使刑事诉讼科学化、民主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鉴定体制就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不能从属于侦查、检察、审判各诉讼环节中的任何一个职能机构,必须成为一个独立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8.
司法鉴定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华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4):44-50
鉴定人在英美法系国家作为当事人的“专家证人”与证人共存于证人规则框架之下,在大陆法 系国家作为法官的“科学辅助人”被纳入准司法官员的范畴内,两大法系形成了各有利弊的鉴定人制度。我 国的鉴定人制度虽与它们不同,但在基本精神、法律性质等方面仍有相似之处,应在对两大法系鉴定人制度 和我国现行的鉴定人制度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确立的思路,建构科学、合理、有效的 鉴定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借助一定的方法和仪器,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检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将鉴定结论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鉴定结论作为“科学证据”,在诉讼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常常具有支配或左右整个诉讼及审判结果的影响力。文书检验,是诉讼中常见的一种鉴定技术手段,因其较强的专业性,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尚未建立,鉴定过程没有标准控制,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等原因,给办案人员在审查与采信工作带来了难…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