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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的演进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20世纪以来尤其是二战以后,汽车成为大众的普通代步工具,交通事故逐渐成为最常见的一种人身伤害事故。各国立法者开始高度注意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逐步建立起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一个归责原则体系,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这样的规定最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同时也不至于让加害人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同时,设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2.
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检视跨界污染损害责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跨界污染对一国之周边相邻国家和区域乃至全球环境会造成严重危害,产生相应的国际法律责任。以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视角,凸现了现行立法对跨界污染损害责任制度存在的诸多缺欠和不足。本文提出:应科学界定跨界污染损害概念,导入严格责任,确立国家责任的特点、适用范围、主体和形式。完善相关的预防和赔偿机制是各国间处理跨界污染事件的有效途径,以期实现全球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治理。 相似文献
3.
民事权利义务规范的设定有行为本位和资源本位两种模式,民事责任规范作为民事规范的一种也不例外。传统的学说将民事责任界定为义务的违反显然是行为本位视角的产物,实际上民事责任的产生与当事人的义务违反没有必然联系。民事责任是为保护民事权利或者法益,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对一定的民事主体产生的不利后果。根据民事规范的设定模式,可以把民事责任规范设定模式分为“义务(行为)——责任”模式和“权利(资源)——责任”模式两种,其中前者是行为本位视角的产物,后者是资源本位视角的产物。 相似文献
4.
5.
灰色系统理论中的灰色预测模型,论述了交通事故系统的灰色性,并采用GM(1,1)灰色预测模型对交通事故进行实证研究。根据某地区交通事故的统计数据建立灰色动态数列预测模型。灰色预测模型是一个微分方程,称为GM模型(GREY MODEL)。GM(1,1)则是1阶的,1个变量的微分方程型模型,这种模型与数理统计的方法比较,求解较易,计算量小,精度较高。 相似文献
6.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秋敏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1):57-61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在整个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甚为关键,关系到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成立,请求权主体的确定及赔偿数额的计算。本文立足于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现行法律法规,从精神损害的定义出发,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行了试探性的界定。 相似文献
7.
8.
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鲁利敏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59-62
医疗事故罪是新刑法增加的一种犯罪,自规定后争议一直颇大,特别是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范围问题。医疗事故罪主体除了医务人员外,实习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成为本罪主体,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9.
认定医疗事故罪,在客观上首先必须存在合法的医疗行为。其次必须在合法的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应当主要结合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把违反常规性、常识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常发性的过失行为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再次,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应当根据《刑法》所规定的重伤标准去判断。最后,严重不负责任是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主要原因力。 相似文献
10.
吕尚敏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9-13
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被区分为纯粹的事实性损害与法律意义上的可赔偿性损害,而只有后者才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认定可赔偿性损害必须坚持政策性限制、"度"的限制及相对性与有限性限制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方可建立起一套在各种损害形态中区别出可赔偿性损害的具体的技术性规则,从而为国家行政赔偿责任的准确认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