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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延安地区三名副县长请秘书代考被停职的丑闻。到湖南嘉禾、广东电白等高考群体性作弊现象,再到江西德兴市工商系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等等,作弊丑闻一波接一波令人触目惊心。从已经查处的考试作弊的案件来看,作弊的手段日,益多样化、规模日益扩大。从带纸条打小抄、左右抄袭、替考,到使用手机和无线耳机作弊,从个人作弊到有组织的团体作弊。  相似文献   
2.
近十年来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研究的述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朱磊 《青年探索》2005,(2):50-53
该文以1994年以来发表在国内各种学术期刊上的关于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的112篇文章为研究对象,综述了近十年以来对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研究的现状,并作了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3.
2016年高考前夕,河南省许昌市两名高三学生,因找人替自己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粪专业考试,被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单处每人罚金1万元.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枪手替考”现象,2015年11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代替考试罪.虽然”替考入刑”,仍有考生挺而走险.专家建议,在“考试作弊入刑”之外,制定相应的考试法,不断提升国家考试的法治水平. 两高三学生被判代替考试罪 2015年12月19日是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许昌市某学校高三学生孙某、赵某自感自己的美术功底不太扎实,担心这次考试过不了本科录取线.  相似文献   
4.
陈曦 《世纪桥》2012,(15):108-109
近年来,出于各种动因,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此起彼伏,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带来了新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透过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状,只有认真分析"基础"课教学的着力点并加以强化,才能进一步发挥其对大学生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5.
制度的内盗     
张鸣 《廉政瞭望》2013,(1):54-54
正明清时期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俗以"贵、富、贫、武、威、贱"字相配。其中,户部由于是管财政的,油水最大。清中期以前,地方权力很小,即使督抚大员,办事花钱,一文也须到户部报销。给报不给报,报多报少,户部的权力很大,但各部正经的官员都是科举出身,对业务不熟,即使有心作弊,力有不逮。真正说了算的,其实  相似文献   
6.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新《办法》共有15处较大改动,其中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了对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  相似文献   
7.
阐述适用刑罚手段规制作弊行为的必要前提,结合典型作弊案例,对现阶段我国刑法关于作弊行为的处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袁贵仁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相似文献   
9.
考试作弊有损考试权威,破坏公平,丧失诚信,有必要入刑,这在《刑法修正案(九)》已经体现,国外也有相关立法规制。我国刑法有关考试作弊包括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刑法规制虽然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止"破窗效应",提高国家考试权威性和公信力,但司法上存在适用范围、罪数形态以及违法阻却性事由等问题,对此有必要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完善教育法,制定考试法,不仅从法律层面,还要从制度、社会、个人多个层面入手根治考试作弊行为。  相似文献   
10.
微观天下     
《当代广西》2014,(3):5-5
正"裸官不得提拔"动真格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评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刘素华:对于"裸官"的限制,其实是回应社会的关注。因为有太多的"裸官",他们对于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忠诚度备受质疑,这样的人不应该出现在公职岗位上。增加这一规定有利于消除"裸官"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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