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511篇 |
免费 | 23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8篇 |
工人农民 | 61篇 |
世界政治 | 30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8篇 |
法律 | 2201篇 |
中国共产党 | 907篇 |
中国政治 | 2241篇 |
政治理论 | 280篇 |
综合类 | 45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2篇 |
2023年 | 26篇 |
2022年 | 30篇 |
2021年 | 24篇 |
2020年 | 33篇 |
2019年 | 16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55篇 |
2015年 | 145篇 |
2014年 | 477篇 |
2013年 | 559篇 |
2012年 | 565篇 |
2011年 | 744篇 |
2010年 | 732篇 |
2009年 | 605篇 |
2008年 | 679篇 |
2007年 | 463篇 |
2006年 | 382篇 |
2005年 | 261篇 |
2004年 | 188篇 |
2003年 | 169篇 |
2002年 | 114篇 |
2001年 | 94篇 |
2000年 | 87篇 |
1999年 | 19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7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3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3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53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房地产属于社会领域而非经济领域,如果一定要将其视为经济领域,也是社会属性极强的经济领域。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新加坡政府的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新加坡成立建屋发展局,通过政府主导落实组屋政策这一基本国策,与时俱进满足人民住房需求,并以组屋为平台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国家管理,做好社会建设。组屋政策实现了“居者有其屋... 相似文献
2.
3.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中,股东家庭成员的代签行为在没有取得股东明确授权和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属于无权代理,但还应考察该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股权虽然具有人身属性,但是夫妻、父子关系作为特殊社会关系,在其中一方处置另一方所有且如此巨大的财产时,另一方完全不知情,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此时应结合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如因被代理人容忍家庭成员作为其代理人出现,股权受让方有理由相信代股东签字的行为人有代理权,则构成容忍型表见代理。 相似文献
4.
彭辉股权转让纠纷案实践中存在裁判不一的困境湖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茂公司”)的原登记股东为彭辉、陈云川、孙长江、肖茂雄。2015年7月20日,彭辉、陈云川、孙长江、肖茂雄、嘉茂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彭辉将其持有的嘉茂公司42%的股权以4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陈云川、孙长江和肖茂雄。 相似文献
5.
<正>“20家房地产开发商欠了20多亿土地出让金!”这个传闻最近在浙江温州传得很玄。温州这个被外界炒得很热的地理概念,本身就常常同“炒房团”、“炒煤团”等名词联系在一起。温州商人一次性支付房款的镜头似乎还在人们眼前晃动,而如今怎么会出现出让金都没支付的情况呢?这是否意味着温州楼市的某 相似文献
6.
自上世纪90年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迅猛的发展。随着商品房的开发、房改政策的实施、住房私有化制度的推行,特别是房屋二三级市场的开放,个人房产的市场流转比重日益增加。由于个人房屋权属来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共有房屋的认定和处理成为一个 相似文献
7.
8.
本文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特殊“约稿”这种未来版权转让现象,参考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从预约和本约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这种未来版权转让合同的民法基础,论证其可行性,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对实践有所指导。 相似文献
9.
当房价在政府密集的宏观调控下和百姓的抱怨声中越来越高的时候,当业界和学界都在争论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时,越来越多的人们吃惊地发现:由于缺乏科学和权威的统计数据,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陷入一团“统计迷雾”,围绕它所进行的争论也只能是雾里看花,不知所云。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说,中国的商品房空置率已达到26%,属于严重积压,而北师大教授董藩针锋相对地认为,商品房空置率不足1%,价格上涨正是供求关系的反应;还有房价,北京市公布的涨幅是19.2%,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是6.8%。这样的烟雾弹在开发商身上就更多了,央视作过一个调查,某… 相似文献
10.
喻志强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3):70-73
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施行后,对于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转让抵押物的,不能径行以《担保法》第49条第3款认定无效。司法解释第67条第1款肯定了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转让抵押物时,抵押权具有追及力,但不能否认经通知而转让的情况下抵押权同样具有追及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