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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首先从人权的价值论、人权的规范论及人权的事实(实证)论来阐释人权,以求展示人权的不同侧面。在人权的价值论中,考察了人权的目的性价值与手段性价值,并揭示了人权价值内含的三个信念:人的共同性与多样性、人的平等、个人自治理念;在人权的规范论中.分析了人权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对人权内容的分析,主要借助于霍菲尔德的权利分析框架;在人权的事实论中,从人类学的角度。考察了人权现象作为一种事实在人的生理与心理上的内在基础。最后,基于对人权的上述理解,反驳了关于“人权谎言论”的观点。揭示了人权的人性关怀与对现世的意义,从而又反过来深化了对人权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金陵法律评论》2013,(6)
话说结构的探讨可追溯到维尔的"起始-目的"说。甲柏连孜首先就汉语事实提出"心理主语-心理谓语"结构,并且是三个平面理论的初创者。为反对模仿"主-谓"框架,陈承泽曾提出"标语-说明语"框架。直到霍凯特讨论了英语和汉语中的话题现象,赵元任受其启迪才主张汉语主-谓的语法意义是话题-说明。李纳等依据类型说提出汉语是话题凸显型语言,刘宏谟则依据海外汉语教学实践提出"引-申"分析法。汉语有S、T、V、O四个基本句法成分的观点,既损坏了传统语法系统的自恰性,又拆散了话说结构自身的匹配性。本文基于"名词牵头说"和话题语-说明语的匹配关系,提出了"范畴系统+匹配框架"研究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3.
何丽丽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4):378-378
文章主要基于对西方文明路径的解读,在此基础上发现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最后导出中国哲学的文明路径对于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王安石在《元日》里写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两千多年来,烟花爆竹一直是国人新春佳节的必备品,如同一种精神图腾。春节又至,烟花爆竹再次隆重登场,只是,今年它的出场过于沉重——2月1日8时52分,连霍高速河南义昌大桥一辆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发生爆炸,造成该桥南半幅桥面垮塌,多辆行驶中的车辆坠落于约30米的桥下,造成20多人死伤。不可否认,那一车烟花爆竹是这起悲剧的重要参与者,虽然悲剧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比如非法运输爆炸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监管真空等等,但烟花爆竹无疑这起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5.
霍耐特承认道德观从个体道德社会化实践的内在需求这一历史起点出发,中经承认与蔑视关系、蔑视与反抗关系,交织三种承认形式(爱、法权、团结)和三种蔑视形式(强暴、剥夺权利、侮辱),糅合三种实践的自我关系(自信、自尊、自豪),最后以主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人格完整性为逻辑终点。霍耐特承认道德观能够激发高职院校道德教化客体主体性,完善高职院校道德教化的内容,其重视主体间性的特征也有助于克服高职大学生道德主体过分的利己主义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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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红军 《党的生活(青海)》2004,(11):34-34
霍洪文是海西军分区独立连的指导员,入伍13年来,先后被兰州军区、省军区和海西州委、州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基层带兵优秀主官、学雷锋标兵。 相似文献
8.
提供链接是搜索引擎的基本功能,众多法律争议也由此产生。然而,现行各国法律尚未有效解决此类争议。霍菲尔德权利理论细化分析法律关系的方法可以较好解释搜索引擎提供链接所涉及的争端。借用该理论,搜索引擎在抓取网页时享有自由权,在提供一般连接和深度链接时也有自由权,但在提供埋置链接时享有的是有限自由权,而在提供加框链接时则没有自由权。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法上的禁止知识产权滥用制度是不完备的。不仅知识产权滥用的构成要件不清晰,而且法效果欠缺。在构成要件上,首先,知识产权滥用是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所行使的知识产权包括原权利与救济性权利。其中,原权利包括严格意义上的权利与法益。知识产权人提起恶意诉讼并不必然构成知识产权滥用。在构成滥用的情形,恶意诉讼涉及的是救济性权利的滥用,而非诉权滥用。其次,知识产权滥用是不正当的知识产权行使方式。在权利行使方式正当与否的判断标准上,立法目的是隐藏在行权目的之下的真正判断标准。具体应以知识产权法而非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作为判断标准。著作权滥用仅有前述两项构成要件,但专利权与商标权滥用还有额外的第三项要件,即不与效力审查职权上的双轨制相冲突。滥用知识产权,将导致权利人与滥用所针对的义务人之间的霍菲尔德式法律关系发生两种变化。 相似文献
10.
运用霍菲尔德权利分析框架对辩护律师保密权进行分析,保密权的性质为豁免权,而非特权,保密权与保密义务之间并非简单的平行共生关系,而是先后派生关系。委托人向律师主张保密请求权,律师承担保密义务,先形成“委托人—律师”法律关系,后派生“律师—国家机关”法律关系。国家机关开展调查取证无权力改变律师对委托人的保密义务,律师拥有举报作证豁免权,即保密权。真正决定案情信息是否保密的权利主体是委托人,而非辩护律师。保密权的理论溯源是刑事诉讼中的委托人拥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获得律师帮助以及一般人格权之保护等宪法性权利。在对保密权的性质和理论溯源作出教义化处理后,应回归刑事诉讼法的条文语境,对保密权的适用前提、构成要件以及例外情形等进行教义化的语词解释和体系构建,就发现的问题,如律师保密与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条款的冲突、律师泄密与刑法追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缺失等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