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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玉娟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5,(1):90-92
目前,大数据技术不仅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技术支撑。大数据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支撑解决贫困、失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教育等民生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学科知识壁垒、数据挖掘不够、数据"孤岛"、数据鸿沟等制约着大数据支撑解决民生问题能力的发挥。为此,我们必须打破学科知识壁垒,实现政产学研一体化,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加大对大数据人才的培养力度,缩小数据鸿沟,从而提高大数据支撑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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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资源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开发利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绩效评估作为政府管理的有效工具,已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各地的政府绩效评估实践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公共数据资源为政府绩效评估中的指标设计、标准设立、目标确定等环节提供重要信息来源,它也是政府绩效评估信息化实现的重要保证。通过不断改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收集方式、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公共数据资源质量的监控系统等措施,可以使公共数据资源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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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数据元标准及其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通过对某区政府电子政务公共数据元的实例分析,反映出我国电子政务数据元的现状、特点及标准化重点,由此给出了电子政务数据元标准化的策略.文章对于区域电子政务数据元标准化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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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权运行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基于已有研究和多地实践,从理论层面明确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方案,初步理清了三种权利的内涵;指出由于当前的方案是基于行政逻辑而不是完善的法律机制,所有权问题会影响结构性分置方案的实施,需要数据管理机构承担起责任,发挥多重作用。公共数据范围的划定,个人、企业信息的困扰,数据分类分级,数据提供单位的供给意愿,流通和交易生态环境的打造,安全保障体系的调整优化等也会限制、阻碍甚至冲击产权运行机制的实施。需要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整体逻辑出发,坚持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破除认识误区,以数据资产化为牵引推进地方实践,持续推进顶层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的协同创新机制,多方位助力产权运行机制的实施,为数据产权制度探索出可实施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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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之间的数据跨界流动是政府的治理议题。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有利于释放数据公共价值,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数字治理成效。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的逻辑源于部分企业数据更具复原现实的优势,产生过程具有公共属性,公共价值实现依赖流动性,以及不共享易引发负外部性等方面。结合国内外文献和实践的广泛梳理,归纳提炼出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的四种实践模式,即数据慈善、数据协作、数据采购与数据征用,从数据运行、数据权责、数据关系、数据激励四个方面进行模式比较分析。进而梳理了我国企业数据向政府共享实践中面临的挑战,体现在共享成本激励不足、数据质量责任不明、数据互操作性不强、共享流通规范不健全四个方面。针对未来发展路径,建议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丰富共享激励手段,明晰数据质量责任并完善问责机制,加快政企数据标准建设和衔接,推进共享体系和全过程流通规范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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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在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破解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难题,各地近年来纷纷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借助市场化手段实现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具有典型的营利属性。而公共数据作为公共资源,即便纳入授权运营范畴也需要承担服务社会需求的公益职能,因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也带有公益性。营利性与公益性方面的冲突导致各地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定位、运营主体选定、数据产品定价、运营收益分配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实践。亟需从制度层面区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同类型,并以此为基础,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的选定标准、规范公共数据产品定价、合理分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收益,以保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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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自主探索的新型制度设计,授权运营为公共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一条重要通道,然而这条通道当前却因收益难以分配而阻塞。已有研究对于收益分配的探讨少而分散,为系统回应这一紧迫问题,通过建构包含原则内容、主体角色、机制设计和支撑保障四个维度的整合分析框架,并借助这一框架对成都和海南两种典型探索模式展开研究。研究发现,当前两种模式存在忽视社会公平、收支主体错位、核算拨付困难、基础制度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反映出各地收益分配探索面临的共性困境。为克服上述问题,构建起持续良性运转的收益分配体系,未来各地政府应将激励投入贡献主体、兼顾收益分配公平作为基本分配原则,从财政统管政府收支、整合监管核算体系等方面明确主体角色,通过明确收益分配账单、建设数据资产账户来优化机制设计,以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方向夯实支撑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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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进程中,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举足轻重,多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的实践经验表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利益分配的科学性是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开展的重要保障。考虑到当前政府部门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求,在数据要素被确定为新型生产要素并参与分配的背景下,以国内外典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案例的利益分配机制为基础,聚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收益分配的模式机制,探索研究适配公共数据资源化、资本化、资产化价值生成路径的数据财政、数据税收、数据金融的三层次利益分配框架,为构建形成“公共数据运营+数据财政收入+公共数据专项财政支出”的数据财政长效运行机制打下基础,也为后续建立适应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财税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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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出台以来,各地竞相探索公共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并发展出多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对区域内公共数据进行开发利用。然而,公共数据开放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之间的关系在概念与实践层面仍然模糊,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研究还不充分。在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在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功能定位与核心争论,并建立对全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差异的宏观认知上,提出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三维四主体”分析框架,基于对福建省的个案研究,从制度保障、平台建设、实施主体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福建模式的特征、优势和不足,指出福建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赋能数据开发利用的“制度”而非与数据开放、数据共享并列的数据开发利用的“方式”,从而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位提供新的解释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