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457篇
  免费   30篇
  国内免费   1篇
各国政治   19篇
工人农民   27篇
世界政治   84篇
外交国际关系   11篇
法律   852篇
中国共产党   433篇
中国政治   712篇
政治理论   100篇
综合类   250篇
  2024年   2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20篇
  2021年   17篇
  2020年   26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4篇
  2017年   13篇
  2016年   23篇
  2015年   47篇
  2014年   201篇
  2013年   210篇
  2012年   249篇
  2011年   293篇
  2010年   217篇
  2009年   218篇
  2008年   223篇
  2007年   154篇
  2006年   144篇
  2005年   90篇
  2004年   73篇
  2003年   78篇
  2002年   59篇
  2001年   43篇
  2000年   31篇
  1999年   14篇
  1998年   9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4篇
  1994年   1篇
  1991年   3篇
  1989年   1篇
  1988年   2篇
  1987年   1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4篇
  1984年   2篇
  1983年   1篇
  1982年   1篇
  198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8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邹明宇 《法人》2020,(4):71-73
债务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以下简称"迟延加倍利息"),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但又以惩罚为主的特点。若赋予其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将会使其他普通债权人对该惩罚性债权承担责任,从而违反了破产法的公平受偿原则。  相似文献   
2.
作为预告登记的一个子类型,按照法教义学的逻辑推演,抵押预告登记并不产生优先受偿效力。但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满足商品房预售交易中当事人的担保需求,若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优先受偿权,这一制度将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最终沦为具文。当符合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且预告登记未失效等条件时,抵押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实质条件已满足,允许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直接行使优先受偿权并不违反物权法基本原理。虽然《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最终未对强制执行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出规定,但不妨碍预告登记权利人依照该司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无须以已办理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前提,优先受偿的范围也不应限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  相似文献   
3.
我国普通共同诉讼的实体要件过于单一,限于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程序要件较为僵硬,要求当事人与法院双重同意。这就使普通共同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成立,适用范围比较狭窄,既难以发挥合并审理的诉讼效率功能,也无法承接必要共同诉讼的程序边界。普通共同诉讼的理论重构应当注重权限分配与范围界定。前者须合理协调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与法院的程序裁决权,限制合并管辖的适用情形,区分合并管辖与合并审理的不同定位。后者须明确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进阶性顺位关系,必要共同诉讼应以合一确定的必要性而非诉讼标的共同为判断标准,普通共同诉讼须以诉讼标的同种且基础事实同种、基础事实同一或基础事实存在牵连关系三者作为合并审理的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4.
梁云宝 《法学评论》2020,(1):174-184
业务过失的刑法惩处重于普通过失是传统过失犯领域中的铁则,但业务范围的持续扩张使得业务过失与普通过失的边界不清,这造成了这一铁则在司法适用上的异议。更为关键的是,这一铁则的正当性在遭受批判后,为之辩解和反驳的观点始终给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业务过失(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类型,但我国刑法未遵守这一铁则,立法者根据现代业务过失(犯罪)的特点作出了契合我国实际的规定,这使得它的法定刑轻重有度。因此,以这一铁则为标尺来评判我国刑法中的业务过失(犯罪)规定并不妥当。并且,业务过失的惩处重于普通过失不是我国业务过失犯罪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5.
树典型、学榜样是我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大优势,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学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总结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特别是普通人群中的道德楷模和人们身边的好人好事,积极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展示社会主流,形成人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本期特推出“学榜样、知荣辱、见行动”,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介绍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性质、内容及引发的后果,阐明在房地产经济成熟的今天,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行为越发表现的局限性以及对该行为之修缮意见。  相似文献   
7.
针对商品房市场存在且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避免或大幅度降低的种种风险和问题,2001年4月开始,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利用一个适当的契机,进行了一次无任何前车可鉴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全面实践。虽然到目前还没有结束,但我们还是觉得从中受益匪浅。“插足”前心态:一个帐房先生而已《厦门市城市房屋管理条例》为我市公证机构带来了稳定的业务来源,成为全市公证机构赖以良性发展的主要支撑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房地产公证在“热”了一段时期后,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重复买卖、售后抵押、重复抵押等损害购房人利益以及银行等债权…  相似文献   
8.
女犯兼有女性和普通罪犯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女犯心理的基础。在监管改造的条件下,女犯还会产生许多新的心理特征。女犯在服刑中的心理特征是:痛苦心理、恐惧心理、焦躁不安的心理、期望变化的心理、自卑心理。女犯的犯罪心理定势较为牢固,多数人缺乏自我教育的需要,经常产生消极情绪和对抗行为。改造女犯的要点是:搞好入监教育,增强女犯积极改造的动机;注重分类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深入进行个别教育,端正改造态度;关注心理健康,促进思想改造。  相似文献   
9.
对所购房屋显而易见的瑕疵,业主主张已经在开发商收执的《业主入住验收单》上明确提出书面异议。开发商拒不提交有业主签字的《业主入住验收单》,却以业主已经入住为由,主张业主对房屋现状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可以推定业主关于已提出异议的主张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交付房屋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应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房屋改变的建筑事项,无论是否经过行政机关审批或者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均属另一法律关系,不能成为开发商不违约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  相似文献   
10.
读者来信     
世星 《重庆工运》2003,(10):44-44
客户购房进入实质性阶段时就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