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4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黄志慧 《党员生活(武汉)》2010,(9):15-15
2008年,汪明光荣地成为湖北省首届大学生“村官”中的一员。同时,她也收到了西部计划的录取通知书。去广西还是回湖北的农村?深思熟虑下,最终她选择了回自己的家乡。 相似文献
2.
3.
4.
2005年8月22日,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到县法院调研工作,笔者发现一个“期限15日执行回转”的故事.那是在2004年底,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就一起案件执行中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通知书,要求县法院在15日期限内将错误执行的6.37万元执行回转.8日后,县法院就依照法定程序,纠正了错误.事情待从头说来. 相似文献
5.
2004年9月,广西区直某事业单位招聘一批党员职工,大学毕业一年多的党员小李,历经面试、笔试,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拿到录用通知书。谁知,当小李兴冲冲地到单位报到时,单位却因党组织关系问题取消了他的录用资格。原来,小李大学毕业时,将人事关系放在自治区人才中心托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也开到他所居住的社区。而他因忙于找工作,没有到社区党组织接转关系,一年多没有过组织生活,也没有交纳党费,被视为自行脱党,工作因此“得而复失”。 相似文献
6.
招标是以竞价形式选择交易对象的方式,是国际国内经济贸易中选择供应商常用的方式。但是,在招标投标实践中,对于有些问题的认识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中标法律效力的认定即是其中之一。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研究,厘清相关的认识。一、关于招标程序与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的争议目前法学界主要存在四种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不能证明招标采购合同已经成立,因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 相似文献
7.
疫情期间,为在家看护不满两岁的孩子,她被单位解雇。单位的理由是,按有关部门的解释,"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不包括看护还未上幼儿园的婴幼儿3月23日下午,正在家里喂孩子吃饭的李芸(化名)突然接到一个EMS取件电话。"我带着孩子,取不了。就问是什么,对方说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心里咯噔一下。问是哪里寄的,对方说出了那个熟悉的地址。我拒收了。"李芸一时回不过神来,她怎么也想不通,服务了快13年的公司,会在自己最难的时候把她给解雇了! 相似文献
8.
南京新源药业公司法务专员章慧应聘试用两个月就怀孕了,公司递给她一张《试用期解聘通知书》,理由是章慧不能及时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要是不愿走人,工资降到1200元。章慧知道公司不愿高薪养“闲人”,但她认为,在试用期,公司也无权在自己怀孕期间辞退她,于是,她不顾领导的阻挠,每天都“赖”在办公室“上班”,并抓住时机留下证据,然后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 相似文献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