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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建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3):44-47
通过对行政传唤适用情况的调研,发现行政传唤在适用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行政传唤的适用期限理解错误、行政传唤适用对象混乱、强制传唤的适用随意性较大以及行政传唤缺乏救济途径,这既有立法的原因,也有执法理念的原因。为了防止出现上述问题,需要从立法上明确行政传唤的强制措施的属性,明确行政传唤的适用对象,明确传唤的启动条件和实施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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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立案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可以适用传唤措施没有异议,但对立案前的初查对象能否适用传唤,争议较大,导致争议的主要原因有: 一、在刑诉法中,传唤被放在第二篇(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之后,而一般立案后,被查对象就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这可以被人理解成传唤只能在立案后使用,而在立案前对被查对象就不能适用,由于这种认识,许多侦查人员在案件的初查阶段不敢对被查对象使用传唤这一措施。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8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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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两种特殊情况的自首认定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刑法正式设立了余罪自首制度,余罪自首与典型的普通自首相比是一种特殊型的自首。其本质特征在于“如实供述本人的其他罪行”。犯罪嫌疑人虽经司法机关传唤,但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直接投案的,应属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自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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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基本案情]2013年2月至3月期间,杨某某(在逃)利用崔某某在某出口加工区某电脑公司担任收料员的工作便利,将其陆续从产线上窃得的苹果笔记本电脑电源655个及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交由崔某某藏匿于该厂仓库内。2013年4月2日3时许,被告人崔某某伙同另一被告人甘某某在该加工区路口某处接手由杨某某运出厂区的涉案赃物,后在运经该加工区海关卡口时被海关协管员查获。嗣后,被告人崔某某被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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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5):58-61
行政传唤的法律性质不能整体类型化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传唤不是广义行政强制措施中的行政强制执行,而且书面传唤、口头传唤与强制传唤在强制程度,法定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可以借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行政传唤中只有强制传唤具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属性,以利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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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斌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
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盘问程序(24小时或48小时)后直接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传唤(12小时)程序后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但绝不能在盘问程序结束后加以刑事传唤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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