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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研究的述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该文以1994年以来发表在国内各种学术期刊上的关于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的112篇文章为研究对象,综述了近十年以来对大学生考试作弊原因研究的现状,并作了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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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前夕,河南省许昌市两名高三学生,因找人替自己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粪专业考试,被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单处每人罚金1万元.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枪手替考”现象,2015年11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代替考试罪.虽然”替考入刑”,仍有考生挺而走险.专家建议,在“考试作弊入刑”之外,制定相应的考试法,不断提升国家考试的法治水平.
两高三学生被判代替考试罪
2015年12月19日是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许昌市某学校高三学生孙某、赵某自感自己的美术功底不太扎实,担心这次考试过不了本科录取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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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出于各种动因,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此起彼伏,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带来了新的挑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透过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状,只有认真分析"基础"课教学的着力点并加以强化,才能进一步发挥其对大学生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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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2,(12):42
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新《办法》共有15处较大改动,其中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了对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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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维第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3):70-72
阐述适用刑罚手段规制作弊行为的必要前提,结合典型作弊案例,对现阶段我国刑法关于作弊行为的处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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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8):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袁贵仁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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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有损考试权威,破坏公平,丧失诚信,有必要入刑,这在《刑法修正案(九)》已经体现,国外也有相关立法规制。我国刑法有关考试作弊包括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刑法规制虽然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止"破窗效应",提高国家考试权威性和公信力,但司法上存在适用范围、罪数形态以及违法阻却性事由等问题,对此有必要出台相应司法解释,完善教育法,制定考试法,不仅从法律层面,还要从制度、社会、个人多个层面入手根治考试作弊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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