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49篇
  免费   8篇
世界政治   3篇
法律   81篇
中国共产党   6篇
中国政治   20篇
政治理论   2篇
综合类   45篇
  2023年   2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3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7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10篇
  2013年   8篇
  2012年   10篇
  2011年   17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12篇
  2008年   11篇
  2007年   10篇
  2006年   9篇
  2005年   15篇
  2004年   10篇
  2003年   7篇
  2002年   3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1篇
  199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5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被害人承诺以正当化根据为理论基础,以成立条件为核心要素。被害人承诺有效成立的条件,涉及刑事责任的大小和有无。因此,只有严格区分和限定被害人承诺成立的有效范围和条件,才能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
立足于我国当下公司法修改的背景,主张以改革的姿态即以几个重要的现代化理念来指引这场变法运动:应确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重在监管”之理念、注重正当化程序设计、以国际化的立法思维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等。  相似文献   
3.
二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兼议正当化行为的体系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发民 《法律科学》2007,25(4):120-131
以解决正当化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不定,及其与犯罪构成关系不明为突破口;以反映定罪过程、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以及对抗制的诉讼程序特点为价值立场;兼顾中国已有的理论与实务情况,主张在我国犯罪构成论的应有结构为两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结构.此即:第一层次,三个要件,依次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第二层次为犯罪客体一个要件,其中,正当化行为等作为排除犯罪客体的事由在此纳入犯罪构成要件之中.无此事由,犯罪即告成立.  相似文献   
4.
陷害教唆与侦查圈套有着天然的伴生关系,但并非所有的侦查圈套都属于陷害教唆之情形。按我国教唆犯二重性的通说,陷害教唆行为应具有可罚性,但侦查圈套并不都具有可罚性。犯意诱惑型侦查圈套行为虽然有目的的正当性为支撑,但其手段的非正当性亦不能排除其可罚性;纯正的机会提供型侦查圈套因不符合教唆犯本质特征,不应受到刑罚的非难;不纯正的机会提供型侦查圈套应当作为刑法中正当化事由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5.
陷害教唆与侦查圈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陷害教唆与侦查圈套有着天然的伴生关系 ,按我国教唆犯二重性的通说 ,陷害教唆行为应具有可罚性 ,但并非所有类型的侦查圈套都具有可罚性。应根据不同类型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6.
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定是对罪犯原判刑罚的变更,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行使的是实质意义上的审判权,而不应只是简单意义上的审批权。庭审程序引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中,是对减刑假释审理模式的完善,也是对公开审判制度的补充,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秩序的修复,有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程序正义需以善良制度与时间为实现条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Jones的死刑执行过程反衬出加州死刑执行制度的运作失灵。加州死刑执行与管理系统是否违宪可从重要义务命题、量刑恣意禁止命题、刑罚目的正当化要求命题等三方面展开论证。我国应通过实证统计系统来正当化法官在个案中的量刑决定,不仅应包括系统设置的规范性理据,还应包含量刑因子本身所可能蕴含的意识形态。执行死刑本身不是单纯的让被告伏法而已,而是一连串的决策进行与筛选机制的运作,背后涉及诸多伦理学争议。  相似文献   
8.
杨春然 《清华法学》2013,7(3):126-142
对于人身伤害,被害人同意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现实中,法院往往以保护被害人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由,否定被害人同意的效力。然而,由于有大量的例外情况存在,且其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这使得被害人同意的效力充满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揭示同意对行为之评价产生影响的机制,则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根据规范说和伦理主义,被害人同意系故意伤害罪的正当化事由,并非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故意伤害禁止所保护的法益是人们的自决权和人格尊严等重大利益,被害人同意的效力实质上都是有效的,其只是否定行为的侵权性,并不否定行为对人格尊严的侵犯。这样,被害人同意只能阻却行为的部分违法性。如果在实体上有充分理由,被害人同意则可以完全阻却伤害行为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9.
刑罚正当化语境下的认罪协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罪协商制度不仅具有程序法上的效率优势,更是实体法意义上刑罚正当化根据的具体表达和实际应用,认罪协商制度的认罪和量刑建议过程即是刑罚正当化的实现过程.所以要厘清认罪协商的刑罚正当化根据:即侧重特殊预防的刑罚目的、但又兼顾了一般预防和报应的效果实现,并以此为目标进行认罪协商的配套设置.而我国未来构建真正有效的认罪协商模式除了需要构建具体协商程序之外,更为重要的是采用规范的方式对实现刑罚目的正当性的认罪协商实体内涵进行具体规范,方能保障认罪协商的实体法功能实现.  相似文献   
10.
杨甜女 《法制与社会》2013,(25):243+245
实在的被害人承诺和推定的被害人承诺的本质区别即现实的承诺行为是否存在。学界关于推定承诺的正当化依据有紧急避险说、无因管理说、允许危险说等学说。推定承诺有为被害人利益和为他人利益的推定承诺之分。推定承诺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共同性要件、补充性情形、为被害人利益意思、行为所造成损害具有社会的相当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