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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艾思奇是我国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哲学家、教育家,是我们"党的理论战线上的忠诚战士"。他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宣传、捍卫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奉献了自己的全部智慧和毕生精力,作出了令人敬佩的卓越贡献。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需要出发,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相似文献   
2.
全过程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跨越式发展,是优越于西式民主的中国式民主,是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全过程民主对资本主义民主进行了扬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其精髓在"全",根本任务是巩固党的领导,核心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民主的当代构建可从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加强培育现代公民文化、推进网络民主健康发展、构建人民民主国际话语权这几点着手,从而开辟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境界.  相似文献   
3.
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传统理论疏漏了其中的司法内涵,导致税收法定原则出现了作为基本原则却难以直接指导和适用于税收司法的悖论。鉴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亲缘性,发展相对成熟的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为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构成提供三点启示。同时,结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固有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当在适用范畴上向司法原则扩围,价值层次上向实质正义升华,法定程度上向相对法定适当松动。据此,三路并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内涵得以全面、系统的补漏。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内涵的完善将有助于打破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理论困局,助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治图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5.
6.
企业间环境协议是实现特定环境目标的有效手段,但也存在限制竞争的风险。反垄断法规制企业间环境协议,必须协调好环境目标与竞争目标的冲突。基于经济、法律与环境间的内在关联,以及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地位,反垄断法的实施应当整合环境保护的需求。为此,一方面需要对满足特定条件的环境协议排除禁止性规定的适用;另一方面要利用豁免规则,将环境收益纳入效率抗辩的范围之内。在判断是否给予环境协议豁免时,可以对环境协议的目标、其中包含的限制行为的性质、是否促进了经济效率及其对消费者的影响,以及限制竞争的程度是否合乎比例原则等内容作出审查。我国《反垄断法》第15条也规定了环境协议豁免制度,但在豁免标准与豁免条件的设定上,既没有充分考虑环境收益的特殊性,也没有施加比例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个人隐私公开豁免条款兼具定义规范和权限规范的双重特征,定义规范确定了条款的适用范围,个人隐私定义本身构成公开豁免的内在界限;权限规范赋予行政机关对何为"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裁量权限,公共利益的判准成为公开豁免的外在界限,双重界限的背后是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利益衡量与价值取舍。大数据时代中传统隐私权转向信息性隐私权的同时,界定"个人隐私"概念的关键应从"隐私"转向"识别"。在类型学和隐私保护领域阶层理论的基础上,在识别后果不同的"个人隐私"与重要性不同的"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基于比例原则的精细化利益衡量,才能发挥该条款的规范功能和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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