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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都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种规定只明确了附加刑与主刑之间采取相加执行(或称并科)规则,并没有明确数附加刑之间如何进行合并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对数附加刑执行的规定,对司法习惯影响不大,但引发了两点争论:第一,数有期剥夺政治权利刑合并应否继续实行限制加重?第二,没收全部财产刑和罚金刑的执行应否继续实行吸收?本文认为,对数有期剥夺政治权利刑合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较为合理,即主张继续沿用司法习惯做法实行限制加重;对数附加刑"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应解释为按照先执行罚金刑而后执行没收财产刑的顺序分别执行,基调是相加执行,关键是明确分别执行的顺序:先执行罚金刑,后执行没收财产刑。  相似文献   
2.
杨阳  张芸 《法制与社会》2011,(29):254-255
减轻处罚是我国刑罚裁量中从宽处罚的一种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是指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但在具体的适用中,在很多方面存在争议,例如减轻处罚的幅度究竞是依据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幅度,还是根据我国刑罚中的格来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否及于附加刑,是否能够减为附加刑,能否由刑罚处罚减轻至行政处罚等。本文拟从立法目的,可行性,刑法的体系解释等角度来分析减轻处罚,以期对这些问题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3.
"剥夺军衔"附加刑不应继续适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剥夺军衔"这种刑罚措施自1988年军队恢复军衔制度以来,在军事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一直作为一种附加刑广泛适用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本文认为,1997年新刑法实施后,该附加刑不能继续适用了.  相似文献   
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被告人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重新犯罪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沪高法[2008]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5.
徐向业 《法制与社会》2010,(32):268-269
近年来,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司法机关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强,然而腐败之风仍越演越烈,被发现查处的案件逐年增多。其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对大多数贪污受贿罪的刑罚失之过宽、打击不力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刑罚的类别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就主刑而言,贪污受贿犯罪主刑轻刑化已成为一个普遍的趋势,而对于附加刑,其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使贪污受贿犯罪的刑罚更加失衡。本文仅就附加刑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6.
关于罚金刑易科制度的批判性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罚金刑涉及罪名的增多和罪名的分布情况,尤其是目前罚金刑的立法模式,必然导致总体的司法适用几率的增高。而罚金刑本身的特性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性经济差异以及犯罪人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导致罚金刑判决后执行的普遍性现实困难和普遍性不能执行现状。此种"空判"却不执行的普遍情况,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并且有违正义原则。当前,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部门,建议在立法确立罚金刑易科自由刑的呼声方兴未艾。然而,在上述背景下,我们需要冷静思考此种立法建议,避免盲目性,从而作出理性选择,建立真正完美的罚金刑立法和司法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7.
相比于传统刑事犯罪,环境犯罪有其特殊性。环境犯罪的特点决定了对其实施的处罚措施,刑罚在环境犯罪中仍居主要地位,但辅助措施更有利于环境权益的保护和修复。刑罚辅助措施是指刑罚措施之外的民事性、行政性、教育性处罚措施的统称,其在环境犯罪处罚中有适用的理论基础和价值意义。  相似文献   
8.
乔洪、王益、相怀珠、文强、孙善武、陈绍基…… 这批在2010年内被治罪的前高官,和自己的妻子、儿女、兄弟姐妹或情人一道落入法网或同台受审。为了追逐金钱和美女,他们在失去了官位、党籍和公职的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由甚至生命。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他们在领取刑罚的同时,还领取了“没收全部财产”的附加刑。这意味着,他们已经一无所有。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63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减轻处罚,由于该条规定较为简洁,围绕着一般减轻处罚的某些问题理论界出现了诸多解释,本文认为减轻处罚是可以变更刑种并能将主刑减为附加刑的,而且减轻处罚时还可以及于附加刑。  相似文献   
10.
相怀珠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同时,被判“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文强在被判处死刑、陈绍基被判“死缓”时,也被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他们一样,几乎所有贪官的判决书中,都有“没收全部财产”这一附加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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