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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金陵法律评论》2019,(4)
在马克思主义自然—历史观视阈下考量,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经过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阶段,形成了"利用改造自然思想"、"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系列一脉相承、创新发展的思想成果。中国共产党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进程中的系列思想成果,呈现出结合不同时期社会发展需要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矛盾的历史逻辑,体现着我们党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理解把握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整体的历史性跃升,对于我们在新时代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理论启示。 相似文献
3.
4.
在我国,检察机关既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也直接影响着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继而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进展。当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角色定位应当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目的保持一致,需要在两类环境公益诉讼中各有侧重。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更加突出"法律监督机关"的角色,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侧重于诉讼"原告"。 相似文献
5.
2019年,在邵阳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六县建设”发展战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相关人员的行为导致债务人无法清算或者存在损失,该损失属于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程序宣告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不能起诉债务人相关人员用债务人财产向其个人清偿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破产管理人未请求债务人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归入债务人财产,个别债权人亦未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诉讼,则破产清算程序宣告终结后,个别债权人有权代表全体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7.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5):50-53
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认定和扩张进行全面检视,分析当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实践困境:社会组织行使环境公益诉权的要求过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缺乏环境公益诉讼资格、公民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未得到支持等,针对性提出明确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降低社会组织行使环境公益诉权的门槛、赋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公益诉讼资格、设计公民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等相应的立法完善对策,以积极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预设功能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8.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5):49-53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高额的利益追逐下,部分经营者违背当初经营目的,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在对消费者保护的层面而言,传统的私益救济已不能满足市场法治的发展需要。相比之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自法律授权以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反而能够修正经营者与消费者在市场地位上的失衡,更有效的约束经营者的行为,更广泛的实现对消费者的集体救济。 相似文献
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奶瓶子”的安全关系干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然而,近年来,地沟油、毒生姜、瘦肉精、问题奶粉、染色馒头……食品安全问题接连出现,暴露出安全监管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似文献
10.
清代的官员和士大夫们常常声称打官司的费用非常高昂乃至会令人倾家荡产,并强调这主要是由于衙门吏役向当事人肆意需索各种司法陋规所致。但从清代的许多实际案例来看,当时人们的诉讼费用固然不会低,但也并不总是那么高不可攀。大致从道光朝开始,不少地方衙门各自陆续出台了吏役规费章程,试图对吏役们在承办讼案过程中可收取的规费名目及其数额进行某种程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上述做法的成效不能被高估,但也不能被轻视。清代那些关于“讼费高昂”的描述具有一种典型的话语性特征,所呈现的乃是一种表达性现实。它既反映出打官司的费用明显给许多涉讼的普通民众造成经济压力的客观现实性,又潜藏着官员与士大夫们的某些微妙用意,不仅被他们用于建构吏役皆是腐败之辈的整体负面形象,以维护特定的意识形态、利益格局和权力结构,而且还被用来劝阻乃至恐吓民众不可轻易兴讼,进而期望能有助于遏制当时总体上不断扩大的词讼规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