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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运代理业务及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的情况为基础,从独立经营人的内涵出发,对独立经营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无船承运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上述主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完全替代。建议商务部在修订1998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时,应摒弃"独立经营人"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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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人含义及其法律地位探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国际货运代理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并不算很长 ,但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货运代理含义及其法律地位规定的不明确 ,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的争议。甚至从业人员也不清楚货运代理的明确含义及应承担的责任。本文从现有的法律入手 ,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阐述 ,以提请国内有关部门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并能尽快完善货运代理方面的相关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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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身份辨识问题,一直是海事审判实践中的棘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月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虽对如何认定货代企业的法律身份问题有所规定,但针对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形,其倾向于在对收货单、发票等间接证据进行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由法官进行主观认定。此种认定方法随意性较大,很可能会导致同类案件的处理结果迥然不同。为此,在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提出了"身份推定"这一新模式,以期为解决上述认定难题提供一种思考径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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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一起无船承运人无单放货案,论述作为货方对提单背面约定管辖权条款法律效力的理解,提出法院在处理提单背面管辖条款纠纷案件时,应遵循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原则,充分考虑到管辖条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维护中国的国家司法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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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订立的运输合同是否有效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关于未获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货运代理人,以无船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的效力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本文从民法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并认为未获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货运代理人所订立的运输合同应当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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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船承运人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张海滨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5):101-103
无船承运人具有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并继续享有海上货物留置权 ,但其签发的提单有别于一般的海运提单。有必要协调不同法规、部门之间对无船承运人的法律监管 ,以完善无船承运人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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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了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的区别及如何正确界定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经营人,指明了他们之间存在的冲突并希望这些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力图从二者产生的背景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货运代理与无船承运人之间存在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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