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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2):8-27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1]3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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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2)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以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了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开展天然林保护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切实加强保护建设工作力度,全省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的恢复和发展,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能力持续提高。为巩固和发展天然林保护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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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和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业管理体制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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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物权法》的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将对林业行政管理模式产生很大影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国家生态建设与维护林农合法物权之间的关系。森林资源与传统物权法上的物有很大区别,集体林权受到了《森林法》上生态公益的诸多限制。林业物权应区分生态公益林物权与商品林物权,便于商品林按照市场规律经营,以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的经济需求为主要目的,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森林法》应规定商品林采伐申报制度,保障林权权利人的林木采伐权。林地地役权制度与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联系十分密切,可以通过确立林地地役权来推动国家的生态建设事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