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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借助一定的方法和仪器,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检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将鉴定结论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鉴定结论作为“科学证据”,在诉讼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常常具有支配或左右整个诉讼及审判结果的影响力。文书检验,是诉讼中常见的一种鉴定技术手段,因其较强的专业性,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尚未建立,鉴定过程没有标准控制,易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等原因,给办案人员在审查与采信工作带来了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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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对文检鉴定工作的影响(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文检鉴定工作的合法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应当指出的是新刑事诉讼法在证据一章,开篇就对证据的定义进行了修正,指出证据是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而旧法对证据的定义进行界定时,采用了事实说,指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样单纯强调证据的真实性,容易导致意识上过分侧重证据的真实性价值,而忽略了证据的合法性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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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作为认定人身同一的一门法庭科学技术,其原理主要是基于不同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总和不同,即个人书写习惯的特殊性。然而,基于书写规则、教育环境等共同条件,不同人的笔迹特征可能具有程度不同的共同性。在笔迹鉴定时,文件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对于两个不同人之间出现的书写习惯相似性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尽量避免由此产生误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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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98可擦除圆珠笔油墨字迹检验方法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沙万中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01,(1):43-45
普通圆珠笔书写的字迹是无法用橡皮擦除的,近两年国内市场出现了可擦除圆珠笔,可即写即擦,亦可在书写后数十小时甚至十多天内擦除。随着这种圆珠笔的广泛使用,其必将成为犯罪分子变造文件的工具之一。因此,研究可擦除圆珠笔的特殊性能,研究这种笔书写字迹的检验方法,是文检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本文对MB-98可擦除圆珠笔油墨字迹影响其可擦除的因素、检验的方法作了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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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文件检验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直接运用到文件检验之中。通过几起具体案例的介绍,进一步可以看出,在现代文件检验的实践中,书法知识仍是不可缺的,也是每个文检专业人员所必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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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诚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1999,(3):47-48
本文通过对“反标、挂勾信”案件所反映出来的语言、文字、纸张、印刷等方面特点,综合利用文件检验技术手段,发现侦查线索,认定作案人。并针对此案的破获谈了几点有关侦破此类案件的工作着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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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间,我院查处了一起以改动病历、扩大伤害程度为手段,诬告陷害他人的案件,在侦破过程中,运用文检技术,划定了准确的侦查方向,破案后证实了技术鉴定的正确性,现将检验过程介绍如下: 1 剖析检材 发现疑点 文检技术人员介入此案时,只有公安机关侦查薄××伤害案过程中,从县医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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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笔迹鉴定时,我们常遇到行为人摹仿他人签名字迹的案件。摹伪字迹有书写动作不协调,笔划有抖动弯曲、修饰重描、不适当的停顿、压力轻重不均、运笔生涩不自然等特点,文检员发现签名字迹存在上述现象,就做出“签名系他人摹仿而成”这一类结论。笔者在工作中,曾遇到一起伪装自己签名的案件,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