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8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尚未出现"多元共治"格局,而是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主辅结构。主辅结构是以基层组织为主导性力量、以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为辅助性力量的社区治理结构,基层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社会性力量则发挥着信息媒介和应付任务等辅助性作用。主辅结构的形成与群众动员的传统有关,情面关联、社会性报酬和利益回馈等构成了主辅结构的维持与再生产机制。社会分化加剧会弱化主辅协作的运作效果,通过发展灵活简约的居民自组织是构建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壮大辅助性力量并举,是探索建立我国社区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2.
3.
我国警辅人员的惩戒制度不完善,导致对警辅人员的惩戒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需要从理论和制度两个层面进行细化研究。警辅人员惩戒制度的建构,既不能全盘地接受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更不能一概地拒绝,而应考虑到该理论在警辅人员管理中的适用性,并确立相应的规则。警辅人员惩戒制度的建构,应当遵循惩戒与职业收益的比例性、惩戒的明确合理性和惩戒的合法性等原则,进而完善惩戒机构的模式、违纪行为的形式和惩戒的种类等各方面的内容。最终,警辅人员惩戒制度的建构,既要有效保障警辅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实现警辅人员利用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为兑现年初职工代表会上提出的辅助工工资上涨的承诺,最近十二师昌平矿业对煤矿所有辅助工人再次调整工资,调增幅度达15%,月人均增长300元,公司全年刚性增加工资100万元。今年,昌平矿业加大了对5个煤矿的技术改造,加上今年产业基 相似文献
5.
6.
一、传统"无讼"法律文化概述及其产生的根源解析"无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无讼的直接含义是没有或者说不需要争讼(诉讼),引申为一个社会因没有犯罪而无需制定和实施法律或者虽有则搁置不用。"[1]中国传统的"无讼"法律文化观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出于阶级统治的目的,使民不争,维护社会的安定,而培养的一种法律意识。该法律文化产生的历史原因,总得来说在于古人"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观和儒家"德主刑辅"的立法思想,而架起它的物质基础则是一 相似文献
7.
8.
重民思想在中国古已有之,在法制中则较早见于汉代。中国古代的重民思想是古代处于主流的统治思想,以民为本、爱民存民是其核心内容。在《汉书·刑法志》中,重民思想崭露头角。汉律通过年龄限制减少了刑杀,而且其减罚慎刑,导民相爱,突破了前朝法例,重民思想展露无余。其实通过社会根源我们会发现重民思想重视于汉代自尤其历史必然性。虽然尚有局限,但不可否认其深远之影响。 相似文献
9.
10.
随着煤炭系统整合重组、主辅分离、减员增效、跨越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广大煤炭职工的思想状况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冲击,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和新矛盾。这就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煤炭工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快速发展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认真探索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