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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滨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2,(1)
市场方法是减缓气候变化、降低减排成本的重要手段。继《京都议定书》灵活履约机制之后,《巴黎协定》第六条提供了减缓成果国际转让机制(ITMOs)和可持续减缓机制(SMM)两种碳市场机制,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很容易导致环境完整性风险。从理论层面看,影响环境完整性的因素主要有转让单位的质量、国家自主贡献(NDCs)的多样性与力度、国际转让的稳健核算等。对此,未来国际气候谈判中针对《巴黎协定》碳市场机制的实施,应从完善国际报告和审查制度、设定资格标准以及完善相应调整等方面来确保环境完整性。同时,我国在国内碳市场建设中,也需要不断强化碳市场制度体系与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碳交易实施的环境效果,为有效衔接《巴黎协定》下国际碳市场进行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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