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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吸食而运输毒品应如何定罪
引用本文:黄晓晖.为自己吸食而运输毒品应如何定罪[J].经济与法,2001(1):26-27.
作者姓名:黄晓晖
摘    要:张某,天津某单位工人,有两年吸毒史,两次被强制戒毒。1999年3月,张某去广州办事,因毒瘾发作,购买了64克海洛因,当月18日,张某携所购毒品持广州至北京西的火车票进入广州站乘车,在剪完票后被人赃俱获,张某对携带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说明其携带毒品是为了回天津家中继续吸食,经查证属实。这种只是为自己吸食而运输毒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呢?有以下三种意见:

关 键 词:张某  携带毒品  查证属实  定罪  99年  强制戒毒  单位  吸毒史  发作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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