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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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孝清.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法学杂志,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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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孝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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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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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有利于防止司法权地方化,但也会带来司法系统行政性强化的风险,要采取人财物管理与司法业务相分离、人财物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规范"检察一体、上命下从"体制、深化司法公开等措施加以防范。经费保障既要承认差异,又要"提低填谷"。人财物统一管理后,省级法、检领导班子人选建议(提名)权要由省级党委为主调整为"两高"党组为主。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时不能将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变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要还审判权于独任制法官和合议庭,赋予检察官以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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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体制 改革 防止行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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