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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的“六权”法则
摘    要:行政体制改革关键在于“权”一要“放权”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向下放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政府对市场和社会向外放权,把不应该管而又管不好的事还给社会中间组织二要“削权”要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推进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由管微观、管审批、管短期向管宏观、管监管、管中长期转变三要“分权”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四要“限权”.

关 键 词:行政体制改革  社会中间组织  法则  地方政府  经济管理方式  中央政府  行政审批  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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