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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ADR及律师的作用
引用本文:胡学军.论我国的ADR及律师的作用[J].时代法学,2002(6).
作者姓名:胡学军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 江西南昌330047
摘    要:ADR是现代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或机制的统称 ,ADR有着不同于诉讼的价值取向和特征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ADR。律师具有参与ADR的专业优势 ,应多方面努力拓展律师的ADR业务。

关 键 词:ADR  现状  律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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