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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
引用本文:何玉兰.受贿罪中的共同犯罪[J].青海检察,2001(2):48-51.
作者姓名:何玉兰
作者单位:云南大理
摘    要: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受贿中的共同犯罪,现行法律中未作类似贪污共同犯罪的明确规定,面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并不断上升的上下同收、夫妻共贿、父子齐索等现象,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以权换钱,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共同受贿犯罪,也就越来越迫切地摆在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工作者的面前。本文拟结合实际,对这一问题作初步的分析和探讨。

关 键 词:共同犯罪  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  司法工作者  财物  受贿犯罪  为他人谋取利益  便利  规定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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