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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疑唯轻原则
引用本文:陈珊珊.论罪疑唯轻原则[J].法学评论,2007(2).
作者姓名:陈珊珊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摘    要:罪疑唯轻原则指存有疑问时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决定,其是解决刑法中事实不明时的裁断规则,具有实体法上“保留”原则的性质。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事实不明,不适用于法律解释的不同,它有别于罪责原则、选择确定、风险升高理论、无罪推定以及证据评价原则,并贯穿于刑法的罪责及刑罚问题,是刑事法中重要的原则之一。

关 键 词:罪疑唯轻  罪责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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