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检察官面临的相关问题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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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侠.主诉检察官面临的相关问题综述[J].陕西检察,2000(2):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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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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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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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去年检察体制六项改革的龙头戏,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全国各地试点单位已试行半年多,预期效果明显。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办案人的责任心增强,公诉人的庭审形象相对好转。责、权、利的相对“回归”,使一些检察官们有了脱颖而出的舞台和在专业领域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同时,各地试行中对主诉检察官的选任条件、组织形式、权力大小、奖惩措施和监督机制等也进行了探索和完善。这一项改革触及的不但是检察体制和人事制度,而且还涉及到相应的执法环境、证据制度和司法体制等。今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全面实施,对前述涉及的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也就刻不容缓,否则,这一项改革措施也将难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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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相关 检察体制 试点单位 预期效果 办案效率 “回归” 自我价值 专业领域 组织形式 监督机制 奖惩措施 人事制度 执法环境 司法体制 证据制度 刻不容缓 改革措施 责任心 公诉人 成就感 试行 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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