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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欺诈行为之刑法规制
引用本文:阮柏云,温少昊.论诉讼欺诈行为之刑法规制[J].中国检察官,2012(7):34-36.
作者姓名:阮柏云  温少昊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9级刑法学/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315000
2. 法国马赛高等商学院金融学
摘    要:一、诉讼欺诈行为之本质与类型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必须以具有诉权为前提。诉权可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衡量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正当性是以"法律事实"为标准,而非"客观事实",这就使得有些当事人为了追求不法、不当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去虚构诉讼利益得以实现

关 键 词:诉讼欺诈  欺诈行为  诉讼利益  当事人主义  刑法规制  被害人  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事实  财产性利益  恶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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