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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援
摘    要:黑龙江省双城市民政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人的城镇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按实际自负医疗费用的100%给予救助;对农村五保分散供养人员,按实际自负医疗费用的80%给予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按实际自负医疗费用的60%给予救助。

关 键 词:社会救助  应急救援  灾害  农村五保  低保对象  生活来源  黑龙江省  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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