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适用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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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桂森.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适用理解[J].法律适用,2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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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桂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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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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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2006年10月12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腾邦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公司)签订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保险单号为COPSZ070054,保险期限1年,自双方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第2日零时开始,1年内有效,预计年度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保险单约定的保险条件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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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保险人 运输合同 法律适用 保险赔偿 人民币 分公司 货物运费 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 保险代位求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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