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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以人为本”四人谈
引用本文:李龙,张文显,吕世伦,公丕祥.“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以人为本”四人谈[J].金陵法律评论,2004(2):3-8.
作者姓名:李龙  张文显  吕世伦  公丕祥
作者单位:李龙;张文显;吕世伦;公丕祥
摘    要:刘旺洪(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非常高兴在这个“五一”长假期间有幸请到了我国四位著名的法学家,他们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龙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教授。今天,四位著名法学家共同给我们开设一个四人谈,主题是“‘以人为本’的法哲学解读”。下面请四位专家用现代法哲学的理念和方法来解读“以人为本”的命题。

关 键 词:中国法学  法理学  法哲学  中国法律史  法学院  法学家  党委书记  中国  “以人为本”  学法

Understanding of Humanism from Legal Philosophy Perspectiv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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