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检察机关的会见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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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朝霞,吴祥义.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检察机关的会见证明[J].中国刑事法杂志,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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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朝霞 吴祥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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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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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检察机关的会见证明张朝霞吴祥义最近,一例律师起诉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在社会上反响很大。该案的诉讼事由是:1998年2月9日,原告——福州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刚、林丹接受犯罪嫌疑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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