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与唐律关于死刑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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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思倩,陈雨薇,杨昊唯.罗马法与唐律关于死刑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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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思倩 陈雨薇 杨昊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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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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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罗马法与唐律疏议是世界法律之屋的两根巨柱,一个支撑起东方法律体系,另一个则决定着西方法统的脉络。对于两者的研修,自会发现"唐律罗马法同为一代巨典,然唐律以其集诸家之成,订律制疏,遂为历代法典之规范。罗马法典,固为一国之典章,然其精萃,乃在‘学说汇纂’,因以启後来法学之发扬。"①这就是说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两个强大的国家采用了相同的方式演绎自己的恢弘。而其区别在于,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文化习俗造就他们处理问题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对于死刑法律制度的构筑即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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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马法 唐律 死刑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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