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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法修正:缺陷与困惑
引用本文:周光清.盗窃罪立法修正:缺陷与困惑[J].中国检察官,2011(23):14-16.
作者姓名:周光清
作者单位: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将刑法第264条规定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 键 词:盗窃罪  立法修正  刑法修正案  缺陷  携带凶器盗窃  有期徒刑  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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