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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遏制刑讯逼供
引用本文:崔敏.再论遏制刑讯逼供[J].公安学刊,2003(2):24-29.
作者姓名:崔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100038
摘    要:针对“刑讯逼供利大弊小”、“刑讯逼供是成功经验,不能完全否定”等糊涂观念,论述了为什么必须遏制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之所以屡禁不止,概由于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犯罪:它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的犯罪;执法犯法的问题再由执法机关自己去查处,往往很难下得了手;刑讯逼供又是一种几乎无法证明的犯罪,具有自我保护和逃避惩罚的本能,这就使得对刑讯逼供的查禁非常困难。要遏制刑讯逼供,应对症下药,从观念转变、司法改革等根本方面入手采取措施。

关 键 词:刑讯逼供  遏制  重证据  不轻信口供
文章编号:1671-2331(2003)02-0024-06
修稿时间:2002年8月16日

On Holding Back the Cases of Extorting a Confession by Tor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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