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遏制刑讯逼供 |
| |
引用本文: | 崔敏.再论遏制刑讯逼供[J].公安学刊,2003(2):24-29. |
| |
作者姓名: | 崔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100038 |
| |
摘 要: | 针对“刑讯逼供利大弊小”、“刑讯逼供是成功经验,不能完全否定”等糊涂观念,论述了为什么必须遏制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之所以屡禁不止,概由于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犯罪:它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的犯罪;执法犯法的问题再由执法机关自己去查处,往往很难下得了手;刑讯逼供又是一种几乎无法证明的犯罪,具有自我保护和逃避惩罚的本能,这就使得对刑讯逼供的查禁非常困难。要遏制刑讯逼供,应对症下药,从观念转变、司法改革等根本方面入手采取措施。
|
关 键 词: | 刑讯逼供 遏制 重证据 不轻信口供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2-0024-06 |
修稿时间: | 2002年8月16日 |
On Holding Back the Cases of Extorting a Confession by Torture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