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
引用本文:李步云.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和意义[J].中外法学,1992(3):13-16.
作者姓名:李步云
摘    要:<正> Ⅰ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法、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中的唯物论与辩证法问题,它的对立面是这一领域里的唯心论与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对立意义上的形而上学)。这里所说的"法",是指成文的与不成文的法律规范与原则;"法律制度"是指与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关的各种制度,如立法制度、审判制度、检察制度;"法律思想"主要是指法的理论观念。据此,我们也可以给法哲学下这样的定义:法哲学是研究法律现象与法律意识中的哲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关 键 词:内容与形式  法律意识  法律制度  形而上学  法律思想  唯物论  辩证法  法哲学体系  研究对象  法理学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中外法学》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