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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与保护制度
引用本文:罗云.应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与保护制度[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5):9-10.
作者姓名:罗云
作者单位:江西警察学院法律系
摘    要:一、《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证人制度的修改 草案明确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的范围: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于鉴定意见,只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鉴定人就应当出庭作证。

关 键 词:证人出庭作证  保护制度  《刑事诉讼法》  诉讼代理人  修正草案  证人制度  定罪量刑  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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