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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遗忘物之解读
引用本文:谢薇.侵占罪中遗忘物之解读[J].法制与社会,2007(5).
作者姓名:谢薇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我国1997年《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出的”,成立侵占罪。关于遗忘物的内涵和范围,新刑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司法实践中,有关遗忘物的认定问题有着较大的争议。如何合理的解释遗忘物的内涵和范围,与判断侵占行为的成立与否有着直接关系,所以在此,笔者试图对遗忘物的内涵和范围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我们的立法和司法更加完善。

关 键 词:侵占罪  遗忘物  遗失物  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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